8月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25年8月9日起,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可以在五环外不限套数地购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和二手)。同时,该通知还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将每缴存一年可贷金额从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并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此外,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不再区分五环内外。
根据新政策,京籍居民家庭以及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两年及以上的非京籍居民家庭均可在五环外不限套数购房。对于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时需按照居民家庭的标准执行限购政策。而对于五环内的商品住房,政策保持不变:京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而非京籍居民家庭则需要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三年才能限购一套。
此次政策调整是基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以来,五环外平原新城地区宜居宜业水平和综合承载力显著提升的基础上做出的。这有助于满足更多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并进一步打开“好房子”的市场空间,稳定市场预期。
在扩大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方面,新政策明确指出,如果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已结清的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则认定为首套房。以总价400万元的房子为例,若通过公积金贷款100万元且贷款年限为30年,从二套房调整为首套房后,首付款最高可减少60万元,月供最多降低253元。
针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不仅提升了最高贷款额度至100万元,而且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还可以享受额外的贷款额度上浮优惠,最多可达140万元。此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也进行了调整,无论是在五环内还是五环外购买房屋,最低首付比例均为30%。
另外,为了落实北京市深化改革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通知》允许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已经签订购房合同的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提供网签合同编号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并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