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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报废时电池怎么回收 全生命周期管理新规出台

2026-01-18 22:45180绿达之家网互联网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4月1日起实施。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对这一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管理办法》强调了“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理念,特别设计了“车电一体报废”制度,规定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带有动力电池,否则将被视为车辆缺失。此外,《管理办法》还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该制度包含产品类别、构成及报废回收等信息。正在筹建中的“全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也将面向多个领域尽快出台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针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涉及的企业多、流程长、渠道复杂的问题,《管理办法》明确了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的责任义务,强化了对产业链上每一个环节的监管。为加强信息溯源管理,建设了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通过数字技术实现动力电池全流程溯源管理。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采集动力电池编码、产品类别、构成、报废回收等必要信息,为每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的动态数字身份证,支撑全链条监督管理。

相较于此前的行业规范性文件,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法律约束力大幅提升,对违规行为设定了明确的行政处罚措施。例如,未按要求交售废旧动力电池、不履行回收责任、违反编码和信息报送要求等行为,将面临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处罚。同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恶意损毁、伪造或冒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编码及标识,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在车辆报废时应将报废车辆及动力电池交由合法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处理,不要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不规范的回收渠道。另外,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或其他锂电池产品时,应避免购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或来源不明的产品。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中不再采用“梯次利用”的概念,而是禁止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及其他禁止使用的领域。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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